时下有人在探讨先有“卖淫”还是先有“嫖娼”的问题,大多数女人认为是先有嫖娼,而后才有卖淫,言下之意是因为男人要嫖女人才卖。大多数男人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是先有卖的才有嫖的。孰是孰非,不亦乐乎。这个问题虽然并不重要但很有趣,闲来无事探讨一下也不无睥益。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女人卖淫是以赚钱为目的,绝不是无偿的供男人嫖,而男人要想嫖娼就必须花钱,没有钱就不能嫖。所以,所谓“卖淫”与“嫖娼”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金钱和肉体的买卖关系,因而也符合一般商品经济运动规律,也就是说,可以运用一般商品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卖淫”与“嫖娼”谁先谁后的问题。限于文章的篇幅,此处不便深研。
请大家注意以下这个事实,我们上街买东西,恰好街上没有这个东西,我们还能买到吗?如果想要这个东西而市场上又没有卖的,那就只好去偷去抢,而偷抢行为显然不符合“卖淫”“嫖娼”的运行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期,我国有很多因为贫穷娶不上女人的男人,是一个巨大的性需求市场,但那个时候卖淫嫖娼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因为没有女人愿意卖的(或者说不敢卖、也可说不到必须卖的时候),除极个别男人与特定的女人通奸或姘居外,想嫖的男人不可能想找就找一个主动向他兜揽卖淫生意并且现钱交易的女人。所以,只有女人愿意卖,才会有男人去买,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既然道理这么简单,那为什么还会有人坚持说先有嫖娼然后才有卖淫呢?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卖淫者在为自己的卖淫行为遮羞。很多女人并不卖淫,为什么也会有这样的观点呢?这是因为她们认为自己那一类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一切行为都是无奈的,是受制于男人的,所以卖淫也是男人逼出来的,是先有男人逼然后才有女人卖。显然这个观点是不堪一击的,用上面两个事实来抨击这个观点可谓恰到好处。
讨论谁先谁后的问题其实毫无疑义,无非是争一个面子,男人不妨给持这个观点的大多数女人们和卖淫者一些面子。反正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已经很没面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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