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山钟
在公路上挖坑、设置各种障碍物,阻止车辆通过,甚至对车辆物资及驾驶员实施抢劫行为,此谓“车匪路霸”的刑事犯罪,属于依法严惩之列。然而另一种阻碍交通通畅,扰乱交通秩序,制造交通不安全隐患,甚至敲诈勒索过往车主的恶劣行径,已成为严重制约交通运输效率,增加交通运输成本的顽症,已到了必需加以彻底根治的时候了。
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很多乡镇集市农贸物资、赶集人流将公路堵得水泄不通,短短几百米公路常常需要几十分钟才能通过。二是以路为晒场,不少公路沿线居民将路当作农作物晾晒场,人、物把公路占去大半,逼着来往车辆减速绕行,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三是禽畜敞放,敲诈车主。部分人故意敞放禽畜,以期待被车辆压死后高价索赔,甚至曾出现9斤小猪敲诈外地车主700元,一只羊子敲诈车主900元的恶劣行径。四是公路放牧,公路当广场。一些公路沿线牧民经常沿公路驱赶牲畜,有的就在公路上放牧,直接阻碍交通,制造危险隐患;不少居民把公路当休闲广场,不仅大人随意在路中央散步闲逛,而且任由小孩在公路上学步、嬉戏打闹,对于过往车辆不避不让,拿生命开玩笑,严重破坏交通秩序。
凡此种种,使交通运输的通畅率大大下降,直接阻碍着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笔者认为,道路交通秩序的整治重点,应该在综合治理上有新的突破,实施城市乡村统筹治理。把宣传、细化、严打等工作稳步推开,交通才能真正畅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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